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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功能基因组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院重点实验室和优势学科建设,提高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水平,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人才,特设立《扬州大学农学院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主要用于资助优秀博士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为本院作物学科非在职在读博士研究生;

 

  2、申请人作为第一作者并以扬州大学植物功能基因组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名义撰写的学术论文被本学科在境外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原则上应是由国际专业学会或协会主办的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正式接受,并应邀在大会或分会上作口头报告,有组委会正式邀请函;

 

  3、申请人具有一定的对外交流能力和较高的外语水平,能够进行口头学术交流。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填写《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申请表》,附上正式的会议邀请函及显示有确切的会议时间、地点和日程安排等信息的会议文件;

 

  2、导师、二级学科负责人就国际会议的学术影响和申请人参加学术会议的资格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合格者报学院;

 

  3、学院对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层次和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并将评审结果通知申请人及其志导师

 

  三、资助数量

  本基金每年资助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名。

 

  四、经费管理

  1、资助金额一般为每人每次3000—10000元,主要用于资助部分国际会议(境内外)往返路费、会议注册费、境外住宿费等;

 

  2、每名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只享受一次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的资助,每个会议每次最多资助两人;

 

  3、出国所需经费先由导师筹集支付,获得资助的博士研究生参会回国后需向学院提交参会相关材料,填写《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资助会议总结表》,学院审核后一次性将资助经费拨给导师或在相关项目中报支。

 

  五、附则

  对已获批准资助的申请者,原则上不得随意改变或放弃,否则取消本次资助资格,并不再受理下次申请。

 

 

  扬州大学农学院

  201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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