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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第二课堂积分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认定时间、对象及范围

1.时间:即日起至2021412

2.对象:我校2017201820192020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3.范围:2021312日至412日期间参与《扬州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及各院制定《“第二课堂”积分种类、项目要求》中的规定项目对应积分。

4.内容:各种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各种竞赛类活动获奖,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的发表,媒体刊物作品征用,青年大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以及职业资格或考级等证书证明。

二、申报认定程序

1.学生申报:学生通过PU口袋校园客户端进入“学分申请” 模块或打开PU无边界校园网页版进入“申请积分”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积分认定证明材料。

2.学院审核:各学院参照本院修订的《“第二课堂”积分种类、项目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证明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的申请予以通过审核;对证明材料不全及无效的申请应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到学生本人,让其及时补交、修改、更正或退换相应材料。

3.学院公示:材料审核完成后,将拟通过积分认证的学生名单进行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完成无异议后提交校第二课堂学分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4.学校复核:校“第二课堂”学分管理领导小组在全校积分认证工作完成后将对各学院学生认证材料、认证过程进行抽查、复核。凡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做好“第二课堂”积分预警工作

1.各学院要依据PU平台相关信息,指导学生正确规划参与“第二课堂”活动,及时获取“第二课堂”积分。全面清查学生“第二课堂”积分完成情况,充分做好积分预警工作,针对预警学生积分情况,督促学生有选择性地参加各类“第二课堂”活动,确保顺利按要求修满积分。

2.学校针对2017“第二课堂”积分未修满24分、单模块未满34项必修类申请未完成2018级“第二课堂”积分未修满24分、单模块未满33项必修类申请(心理健康主题活动、学涯职涯生涯规划、志愿服务活动)未完成,2019“第二课堂”积分未修12单模块未22020级“第二课堂”积分未修满4分的全日制本科生统一下发《扬州大学“第二课堂”积分预警名单》,请学院根据名单做好学生积分警示工作,并结合相关活动做好预警学生“一生一策”方案,及时对预警学生积分进行查漏补缺。

四、工作要求

1.重视工作,加强宣传。《扬州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是开展第二课堂积分认定工作的根本遵循,各学院修订的《“第二课堂”积分种类表、项目要求》是认定工作的直接依据。积分认定工作关乎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要积极组织全体参评学生认真学习校院相关规定和政策,使学生明确第二课堂积分认定工作的目的、意义、标准和办法,尤其重视2017级本科毕业生的积分排查及认定,确保学生顺利认定积分。

2.精心组织,责任落实。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做好分工,自上而下责任落实到个人,成立学院第二课堂工作领导小组,构建第二课堂学分科学认证机制,由积分认定工作小组整体规划,各班具体实施,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认定工作规范、透明地开展。

3.及时反馈,加强交流。各院第二课堂负责人及时审核申请项目,推动申请进程,如有问题请及时和校“第二课堂”学分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确保及时沟通,切实解决问题。

 

 

共青团扬州大学委员会

202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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