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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农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第一条、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及内容,按校党委宣传部的统一部署实施。
      第二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由院党委统一安排,由各系教工党支部具体负责,规模较大的系科  也可以党小组所覆盖的教研室为单位划分学习小组,组长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支委或党小组长兼任。
      第三条、学习时间统一安排在单周三下午。教职工要认真参加学习,遇有特殊情况要履行请假手续。
      第四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要紧密结合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务求实效。
      第五条、院党委负责宣传思想工作的同志,要及时了解学习情况,定期总结并向校党委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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