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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农学院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根据校党委关于信息报送工作的要求和有关文件精神,为强化责任,防患于未然,切实保证信息畅通,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一、信息工作是学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的稳定和发展。大量、及时、真实、全面的信息是学院领导了解情况、分析形势、科学决策、指导工作的重要参考和依据。院综合办公室作为学院对外交流、对内协调与服务的机构,要切实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二、学院综合办公室、团委、工会须建立健全信息工作收集报送制度和信息网络,要发挥好“耳目”作用和“参谋”、“助手”作用,使信息工作成为深入了解师生员工情况,帮助他们反映意见、解决问题的重要渠道。
      三、每逢国内重大政治活动、重大历史纪念日、国家和学校重大改革方案出台前后,学院党政领导、学生工作干部都要超前或及时深入师生员工中,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等多种形式,了解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和反映,便于主动工作,把握全局。
      四、遇有下列情况应作紧急信息报送
      1、师生员工中的重要思想动态,如对国际国内政治生活、政治文件、社会稳定、国家和学校改革发展的措施、社会风气等方面强烈的反映、反馈、意见和建议。
      2、重大突发事件。如成立非法组织,举行非法游行、集会,书写、张贴、散发危害国家安全或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生活秩序的大小字报、传单,集体上访,集体被盗、自杀、车祸及其他重大伤亡事故、群体斗殴、擅自离校不归等事件。
      3、违法犯罪事件。如学生在校外滋事,扰乱社会治安,观看黄色录像或涉嫌淫秽场所和进行盗窃、敲诈等被公安机关扣留或关押等情况。
      4、紧急灾难、疫情。如与学院有关的网络信息、火灾、食物中毒、传染病等。
      5、其他重要信息。
      五、信息报送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责任到人。所有信息必须经过深入调查,有关人员(信息员)形成的书面信息材料必须经党委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审核签发后方可上报。对迟报、漏报、瞒报、误报紧急信息的现象和责任人,要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对因迟报、漏报、瞒报、误报紧急信息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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