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在校党委组织部的指导下,按照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规定,做好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关工作。
2、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提出学院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的意见,指导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3、按照校、院党委的要求和部署,指导党支部实行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开展达标评估和验收工作。
4、建立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改进党组织的活动内容和工作方式;指导党支部开展党员主题教育活动,严格党员的教育管理。
5、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和有关规定,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学院发展党员工作,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指导党支部对本科生、研究生和中青年教师入党积极分子的引导、教育和培养力度,坚持标准、扎实工作、严格程序,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做好外单位发展党员来人、来函政审调查的接待办理工作。
6、做好学院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内评优表彰的有关工作。
7、做好学院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党内年报统计的有关工作。
8、做好学院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定期公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有关情况和账目。
9、按照院党委要求,做好院管干部的有关工作,配合校党委组织部做好干部考察和统计报表工作。
10、配合校党委组织部做好本单位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
11、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调查研究,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按照校党建研究会的要求,做好年会论文的课题申报和组织撰写工作。
12、做好院党委分配的其他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