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农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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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农学院分党校工作职责
      1、协助分管领导具体制定学院党员、干部教育计划和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计划;
      2、具体负责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并组织考核;
      3、负责不定期培训青年骨干教师、党内外高级知识分子和专职学生政工干部;
      4、负责各类培训班的教学管理、考核,颁发结业证书,并报校党校备案;
      5、建立并管理分党校各类培训班教学和考核档案;
      6、协助分管领导组织开展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党建理论研究;
      7、完成校党校和学院党委确定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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