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院党校第十九期(党的十七大精神专题辅导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培训班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加强党员教育,努力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校党校)等有关职能部门下半年工作要求和《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2005-2007年发展党员规划》及中组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院党校决定举办第十九期(党的十七大精神专题辅导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培训班。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1、2007年下半年和2008年上半年拟发展考察的对象以及部分比较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
2、全体党员
二、培训时间
2007年11月21日至12月底。
三、学习内容及安排
本期培训班采取集中学习与小组活动、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学习将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围绕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形势政策等方面作专题报告。各党支部按要求以小组为单位组织学习和讨论。学习主要参考教材为党的十七大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追寻》——大学生入党培训教程。具体日程安排附后。
四、要求和注意事项
1、本次积极分子培训学员共分3个小组,其中院本科生党支部成立2个学习小组,各研究生党支部联合成立1个学习小组,并明确学习小组负责人。各小组负责人要认真负责,切实做好本组学员的考勤和讨论记录。
2、为保证培训质量,院党校特聘任院团委佴军和刘艳阳两位老师担任本期培训班班主任,负责培训班的有关日常管理工作。请各学习小组长协助班主任抓好学员培训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参加培训的学员要严格遵守党校培训班的纪律,不得无故缺席,缺课两次或无故旷课一次者,将被取消考核资格;卷面考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低于80分者,不得结业。
3、学习结束后,各学员将填写《学员登记表》,交流学员体会和收获。党校将根据学员的学习情况、出勤情况、测验和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培训班将根据学员在学习期间的表现,挑选部分学员代表参加大会交流,评选表彰10%的优秀学员。请各小组注意收集培训期间学员的优秀事迹材料,并在培训主要内容结束时送交院党校。
特此通知。
附件:
1、院党校第19期培训班日程安排
2、学员名单及分组情况
中共扬州大学农学院委员会党校
二ΟΟ七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