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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

江苏省作物基因组学和分子育种重点实验室工作人员条例

  1. 江苏省作物基因组学和分子育种重点实验室是从事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的省级开放实验室,每个工作人员均有义务维护其正常工作。

  2. 每位工作人员(无论是固定人员、兼职人员、研究生、客座人员还是辅助人员)都应以主人翁精神参与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积极参加实验室的各种活动和公益劳动。

  3. 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各类人员实行出入证制度,没有出入证者门卫人员有权阻止进入。

  4. 每位科研人员应在其所分配的工作台面上活动,不得占用他人工作台面,特殊需要者应提前与所涉及的人员商量。除公共设备外的实验器材一律自备、自存、自配、自用。

  5. 工作时间不得在实验室内聊天、会客、带小孩。

  6. 严格遵守各仪器的操作规程和登记制度,凡对拟使用的仪器的操作无把握者,务必请教仪器管理员或其他人员。新进实验室的研究生前3个月不得上机操作,3个月见习期后,会使用仪器设备,方可独立上机操作。发现仪器故障者,有义务立即向管理员或实验室主任报告,以便及时维修。凡属违犯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视损失轻重适当赔偿修理费。

  7. 本室工作的各类人员,不得随便带外来人员到实验室,更不得用本仪器设备和药品为室外人员做实验,如若发现,实验室有权处罚当事者。

  8. 为了净化环境,实验室实行全封闭运行,全体人员换鞋上班。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开窗,不得在室内喷洒各种杀虫药液和其他挥发性有味药物。如确需开窗,只能在每天早晨8:30以前开窗换气,谁开窗谁负责。

  9. 实验室钥匙为进入各室之通行证,不得自行复制。钥匙的持有者应对实验室的安全负责。领钥匙时要向办公室缴押金,离开实验室时,凭钥匙取回押金。各室的临时辅助人员必须在实验室连续工作半年以后,由课题负责人作保,方可持有钥匙。作保人员应对该临时人员在实验室的活动负责。

  10. 各种财产包括仪器设备、设施等(课题组自带者除外)严禁带出实验室,如有特殊需要(诸如野外、温室取样等)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在门卫处登记后方可带出,并负责带回。各种设施一律不借给私用。实验室固定工作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保证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11. 爱护公共卫生,保持各室整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吃东西。不得乱扔废纸、污物。不得向下水槽乱扔、乱到废弃物。

  12. 凡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违犯实验室规章制度(含各分室制订的制度),实验室有权进行批评教育以至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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