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洗涤室管理细则
(1) 所有进入洗涤室的器皿、培养基、材料应按照管理员要求堆放整齐,不允许随意摆放。
(2) 所有待处理的培养基、材料应严格分类(涉及重组载体、菌株及转化植株的材料应与其他常规材料分开),分别置于指定容器内部。
(3) 凡涉及长菌污染、重组载体、菌株及转化植株的材料、培养基、器皿、废液等均需经过高温灭菌后再处理。
(4) 洗涤室内的卧式灭菌锅由专门人员操作,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使用,立式的中号及小号灭菌锅经过正确的培训后可以自己操作,但必须按规定爱惜使用。
(5) 未经管理员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挪动洗涤室内的各种设备。(6) 操作人员在离开洗涤室的时候应断水、断电。
(7) 垃圾桶应注意随时加盖,防止昆虫与啮齿类动物进入。
(8) 所有使用本室的人员均有义务维护室内的整洁与卫生,由管理员定期安排室内清洁。
(9) 对于违规操作的人员,管理员保留处罚的权利。
(10) 其他未尽事宜,由管理员按实际情况对本规定做相应的补充与修订。
二、光照培养室管理细则
(1) 在本室无实验材料的人员请勿进入本室。
(2) 所有实验材料必须严格标明课题组、所属人姓名、材料所处试验阶段、日期,所属人需经常检查,及时处理污染材料。
(3) 培养室温度、光强以及与之相关的仪器(温度计、空调、电源控制箱)均由管理员设定操作,其他人员无权更改。
(4) 对于所有污染材料,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打开,并及时放在“污染待处理区”,由管理员统一送往洗涤室高温灭菌后再行处理。
(5) 阶段性时间完成后,及时处理废弃的培养基与材料,不允许将材料无限制(超过常规时间20天)放置,关于废弃培养基与材料的处理按洗涤室相关规定进行。
(6) 室内不允许堆放杂物、空培养基,从而有效防止昆虫与啮齿类动物进。
(7) 所有使用本室的人员均有义务维护室内的整洁与卫生,由管理员定期安排室内清洁。
(8) 本室由于涉及较多电源,如发现异常情况,请立即与管理员联系。
(9) 对于违规操作的人员,管理员保留处罚的权利。
(10) 其他未尽事宜,由管理员按实际情况对本规定做相应的补充与修订。
三、分子生物学实验室
(1)实验室仪器设备有专人负责。使用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必须先经过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使用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认真填写设备使用记录。
(2)实验室仪器设备、工具一般不得外借,特殊情况必须经实验室教师和管理员批准。设备存放应做到整洁有序,便于检查使用,同时必须注意防尘、防潮、防震、防冻、防火。
(3)爱护仪器设备,节约实验材料,仪器设备如有损坏,要及时报告登记,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并迅速如实地向实验室管理员报告。
(4)实验室要保持安静、卫生、整洁,严禁在室内吸烟、饮食,严禁随地吐痰,严禁大声喧哗、打闹。实验中丢弃的废物或废液要按指定地点倾倒。
(5)实验室建立安全值班制度,每天安排1名值班员。实验完毕或下班前,值班员要做好整理工作,关闭电源、水源、气源和门窗。其他人员要配合值班员进行安全检查。
(6)对违反本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以严肃处理。
(7)如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值班人员和报警。